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的决策部署,进一步提升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水平,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印发通知,启动第二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申报。
加强商业秘密保护,是强化反不正当竞争的重要任务,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内容。为深入推进全国商业秘密保护改革创新、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和创造性,2022年,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开展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,公布第一批20个试点地区名单。这是优化营商环境、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的开创性举措,对助力我国经济创新发展、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
第一批试点地区积极探索创新,在推动我国商业秘密保护水平整体提升上取得了初步成效。为扩大创新试点的覆盖面和影响力,今年总局启动第二批创新试点,以计划单列市、副省级城市、地级市、直辖市市辖区(县)人民政府为试点主体。经地方自愿申报、省局初审推荐、专家评估论证后,总局将选择10个至15个地区作为第二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