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相关机构:
根据民政部《关于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备案通知书》(民社登[2006]第6019号)文件要求,现决定启用“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办公室”、“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国际合作部”、“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会员服务部”、“中国认证认可协会自律监管部”、“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培训开发部”、“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技术标准部”、“中国认证认可协会认证人员注册部”、“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期刊部”印章,以上印章规格为直径4.2厘米,中央刊五角星,五角星外刊机构名称,自左而右环行,五角星下刊办事机构名称,自左而右排列。
请各办事机构严格按照协会印章管理的有关规定保管和使用印章。
特此通知。